全職媽媽

正確來說,我的選擇不只是全職媽媽,而是不折不扣的家庭主婦,因為除了擔任媽媽帶孩子的角色外,我還要煮飯、做家務、照顧大小孩 (老公) 和管理家庭財務。
做過全職媽媽/全職爸爸的人大概都會同意,整天帶孩子比上班更辛苦。根據蘋果日報的引述, 家庭主婦要做管家、託兒所老師、廚師、洗衫工人、電腦操作員、設備管理員、司機、心理學家、行政總裁等工作,如果每項職務都有人工,年薪應該有13.8萬美元(資料來源: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070518/7114648)。先別論是否真的值這個價,全職媽媽身兼多職和工時超長這個特質應該沒有人會有異議。
縱然明知辛苦,也不是大富之家不愁錢,但我由始至終也沒想過要由其他人帶孩子,因為我認為孩子是自己的,權利和責任當然也是自己的。長輩應有他們自己的生活,而不是理所當然幫仔女帶孫兒。請不相干的傭人帶更是奇怪之極,即使這個世界不曾存在傭人虐兒事件,個人認為傭人最多只能幫忙做家事,永遠無法取代父母的角色。
「無人幫手,自己湊住先吧!」聽到這句話我心裡很不爽,什麼是「湊住先」?我從來沒有為照顧我的寶寶設期限,我亦說過假如找不到合適的幼稚園,我不介意自己當孩子的老師,那就是最少要困六年啊!養寵物都是一生一世的責任,何況照顧自己的子女?我不認為六年的陪伴成長會是任何的犧牲,相反,要是我用了陪伴孩子的時間來工作,那豈不是更大的犧牲?(所以我覺得老公很大犧牲!)
當然,每個媽媽的選擇都有自己的原因,而且每個人對生命事件的優先次序大不相同,我沒有覺得選擇上班的媽媽就對小孩沒責任,雙職媽媽可能是宇宙最強的超人。
我沒有上班,不代表沒有工作;我沒有收入,不代表沒有價值。不斷汲取知識,努力反思,提升個人修養,分享文章,活得精采,繼續以生命影響生命,做個身教的榜樣,這才是現代版全職媽媽的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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