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是用來利用的!
看似很負面的一個標題,我卻有另一番理解。
從心理學的角度看,人類的每一個行為都是心理活動的反映,我們對世界的認知及對事情的看法,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我們的行為。因此,我們認識一個朋友是偶然的,但我們會維繫一段關係,就必然是有「目的」的,或換句話說,即每一個朋友也在發揮某種特定的功能,朋友的角色可能是陪伴者、娛樂者、聆聽者、軍師、顧問……甚或是親人。
在中文字典裡,利用有兩個意思,一是使事物或人發揮效能 (make use of),二是用手段使人或事物為自己服務 (take advantage of)。
當說到利用朋友,很多人馬上會聯想到找朋友好處,做一些損人不利己的行為,因為我們理解的是字典的第二個解釋。而實在上的交友過程,一般情況下也應該是利人利己的,即字典裡的第一個解釋。
有時候我們的朋友需要幫助,我們便會兩脅插刀地幫忙,甚至犧牲自己的個人利益。從解釋行為的角度上看,其中一種可能的解釋是今天我幫人,他朝也希望別人幫我。但你們也看過那些為助人救人而不惜賠了性命的人,看似不太能解釋吧!
我認為大部分情況下,我們對朋友或所有我們所喜歡的人的無私奉獻,是出於幫助別人後自己的歡悅感和成功感,多於實際的物質回報。畢竟這就是儒家所謂的「人禽之別」。
同樣地,我們對不認識的人願意施予援手,也是基於這種心理。為什麼大災難後願意捐款的人數特別多?因為看見災難的發生令人不安,我們為了舒緩心裡的不安感,便會很樂意地做出捐獻的行為,這種不安感其實就是「惻隱之心」。惻隱之心人皆有之,視乎多寡而已。十分有惻隱之心的人日常也樂於行善,因不幸的事已印在他們的腦海中,成為生活的部分;反之惻隱之心沒那麼多的人則在遇到特別的事情時才會記起別人的不幸。
當中沒有對錯之分,只是人的不同成份結構罷了。作為「讓愛傳出去」的施行者,讓每個人也感受到自己相對的幸福可謂是我的責任之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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