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的謊言

劉德華近期為自己的謊話,向曾經信任他的人公開道歉,並希望獲得原諒。

我認為,這已經不是原諒與不原諒的問題,而是對他實在非常失望。

去年年初的藝人淫照風波,以致近期的藝人吸毒事件,已告誡所有藝人,你們是公眾人物,你們的一舉一動,也是大眾的仿效對象。劉先生這番言論,會否令人覺得說個謊話,只要道個歉,便會獲得原諒,並沒有什麼大不了。

我尊重藝人有自己的私穩,有些事他們不想說可以不說,他們可以轉了一大個彎後還是無可奉告,就像黎明夫婦,他們只是不說出事實的全部,卻沒有說過半句假話。然而,劉先生竟敢公然說出「我結婚一定會通知歌迷,通知傳媒」這些說話,故意的謊言,是最令人失望的,因為這個人對誠信毫不重視。

心理學101就告訴我,為了做研究,我們可以隱瞞 (concealment),但基於道德規範我們不能欺騙 (deception)。

誠信破產,是最可悲的事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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